6月1日起临沂在建工程全部使用阻燃安全网
时间:2017-02-17
齐鲁网5月17日讯 记者从临沂市大快严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临沂市建筑施工安全网使用管理,杜绝在建工程使用不合格安全网造成的火灾事故和安全隐患,自2016年6月1日起,临沂全市在建工程必须使用阻燃型安全网。
临沂在建工程必须使用阻燃型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和安全平立网),并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全市范围内自2016年6月1日起使用(包括新建工程和在建工程新增使用)新型安全网。安全网检测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安全网进场使用前,必须在施工现场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监督下见证送检,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安全网进场使用前,必须在施工现场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监督下见证送检。每批次数量少于或等于500张的,见证取样送检不少于2张;每批次数量在500张以上的,见证取样送检不少于4张。安全网周转至下一个工程使用前,必须重新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建筑安全网是在建筑防治人意外从高空摔落下的网,是网状结构,能够承受强大的重力冲击,能很好地保护工人的安全,并防止建筑杂质、废物从高空落下,砸伤行人及建筑物体。此次推广使用的阻燃安全网,或将有效防止火灾事故。
同时,建筑工地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和安全平立网应当具有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购货合同和购货发票。施工企业项目部必须及时建立健全安全网管理档案,档案内容主要有安全网使用管理登记台账、产品合格证、购货合同和购货发票、每批次进场后的检测报告。
监理单位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网的见证送检和日常监管工作,并定期抽查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的安全网管理档案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凡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将立即责令其改正;对不按照要求改正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